訂房住宿規定

住宿規定

●無法接受以下各項規定不建議訂房,訂房即代表同意下列規定

1.若有寵物務必告知,收取消潔費及押金,如不告知可拒絕住宿且不退住宿費用。

2.退房時間 Check Out上午 11:00 以前。

3.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,以供登記,並繳清餘額。

4.外出時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並隨手鎖好房門,不負管理責任。

5.晚間十點過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鄰居權益,宜蘭縣府規定禁止使用唱歌設備及戶外烤肉

6.室外及裝有錄影設備維護安全,訂房時已告知。

7.客房及建築內部配有煙霧偵檢器,房內抽菸可能引起警報器啟動,所以本民宿室內全面禁菸、生火;烤肉僅限戶外,敬請配合。

8.本民宿禁止過量酗酒吸食毒品色情交易及各項違法、違規事件,如有發現一律報警或報請相關單位裁處。

9.辦理Check in後,除特別事件外及退房前,管理人員不會在民宿,,有事可line或電話連絡。

10.戶內、外玩水請自行保護、注意安全。

退訂規定

*以下退款規定關於您的權益,為避免誤解與糾紛,請您充分了解並同意後再進行訂房^.^

1.訂金付款後若須退款,訂金須扣除「訂金扣款金額」與「單次退款手續費」,詳細計算方式如下:
退款金額=訂金 x (1-訂金扣款百分比) - 單次退款手續費

2.訂金扣款百分比規定如下:
入住日(含)~前2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100%
入住日前3天(含)~前6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50%
入住日前7天(含)~前13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30%
入住日前14天(含)以前退房,訂金扣款0%

[重要範例]
預訂4/30入住民宿(包含「連續入住該民宿同房型」與「連續入住該民宿不同房型」),則:

4/30為入住日
4/29為入住日前1天
4/28為入住日前2天
4/27為入住日前3天
......................
4/16為入住日前14天,以此類推。

3..若遇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或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民宿所在宜蘭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,延遲住房期限(六個月內),或扣除單次退款手續費後退還。